非第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

3.学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规则,不设专业级差。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若各省级招

(8)报考临汾学院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必须为山西师范大学旅游管理(为航空业培养)专业测试合格考生。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旅游管理(为航空业培养)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山西省为该专业划定的低控制线且专业测试合格,分科类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各占50%(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面试成绩÷600×100×0.5),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5.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2.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非第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

(2)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非第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

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非第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

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非第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