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主就业的退役的考生可加5分计入总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表彰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计入总分。
2、自主就业的退役的考生可加5分计入总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表彰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计入总分。
9、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等级为A的每科加5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3分,C、D级不加分。上述第1、6、7类考生需向我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所在中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公章),于4月1日前邮寄至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9、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等级为A的每科加5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3分,C、D级不加分。上述第1、6、7类考生需向我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所在中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公章),于4月1日前邮寄至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学院2017年提前单独招生加分政策申请表下载2017年提前单独招生加分政策申请表.doc
2、获得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2、获得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实践、学科竞赛,获得县(市)级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免文化联测申请表下载2017年提前招生文化联测免考申请表.doc
6、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艺术及表演等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我院复核认定后,每项分别加10分计入总分。如有同一种类多次获奖,不重复加分。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实践、学科竞赛,获得县(市)级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上述第1项免文化联测的考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申请第2、3项免文化联测的考生需向我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所在中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公章)和免考申请表,于1月15日前邮寄至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学院2017年提前单独招生免文化联测申请表下载2017年单独招生文化联测免考申请表
6、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艺术及表演等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我院复核认定后,每项分别加10分计入总分。如有同一种类多次获奖,不重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