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7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2017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7 02:39:05 解决时间:2019-04-29 15:39

满意答案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一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我院天津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天津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招生计划详见2017年天津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报考指南或我院网站(www.***.cn)。

第二条收费标准:根据津价费(1998)424号、(99)386号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普通六人间700元/人学年,普通四人间800元/人学年(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宿舍)。

  中专 数据中心 2019-04-29 15:39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7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安排

    1楼

    第六章考试安排第一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技能”考试为全市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分为“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技术和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具体考试时间等要求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为准。

  • 中专学校

    2017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方式

    2楼

    第五章报名方式第一条考生自主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的时间内登录招考资讯网(www.),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第二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

  • 中专学校

    2017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后续管理

    3楼

    第八章后续管理第一条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7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第二条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贫困生设立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第三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新生正式

  • 中专学校

    2017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总则

    4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

  • 中专学校

    2017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件

    5楼

    第四章报名条件第一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以下称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春季考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 中专学校

    2017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办法和规则

    6楼

    第七章录取办法和规则第一条已被我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7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批次的录取,但不能再参加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第二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录取时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

  • 中专学校

    2017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学校概况

    7楼

    第四条学校概况o学校名称: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市示范校)o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o办学层次:高职o学校代码:12484o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1101号(本院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福建北路350号(南校区)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高职示范校,占地1000亩,

  • 中专学校

    2017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机构

    8楼

    第二章招生机构第一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书记担任主任,分管教学、招生、学生、后勤、就业的副院长为副主任,教务处、招生办、院长办公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教育学院、总务处、信息网络中心、组织处(纪检委)负责人为成员,职责是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招生工作中的关系、信息与资源,保障招生工

  • 中专学校

    2017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

    9楼

    2.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7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7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高中生).doc

  • 中专学校

    2017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0楼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一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我院天津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天津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