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7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条 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贫困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五章后续管理第十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1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第五章后续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十二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E-mail:zsbyk@电话:022-传真:022-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邮编:300462天津市河北区宙纬路15号(招生办公室)邮编:300142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

第五章后续管理第二十条学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第二十二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

第五章后续管理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新生应当向所在系部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2021年学院扩招新生报到须知第二条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第三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第四条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2020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后续管理

第五章后续管理第二十条学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第二十二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

第八章后续管理第一条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7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第二条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贫困生设立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第三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新生正式

第五章后续管理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8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第二条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贫困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第三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

2020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后续管理

第五章后续管理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7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第二条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贫困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第三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