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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通知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5-07 07:36:12 提问时间:2018-06-01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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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高层次骨干计划”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报考情况确定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

    1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高层次骨干计划”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报考情况确定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1、“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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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2楼

    (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要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工作程序和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操作,使复试工作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2、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务必做好有关复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负责;务必选聘公道正派、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应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3、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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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及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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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原则及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各学院领导班子应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严格对照学校颁布的《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中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程序要求,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学院成立的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针对学院学科的特点,认真研究、细致分析做好本次博士生复试的考试准备工作,择优录取具有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的创新型研究人才,确保今年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一)工作原则各学院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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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复试工作安排

    4楼

    五、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安排在5月16日—24日。各学院应提前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并将复试相关事宜通知考生。(二)复试资格审查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学历信息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对于某些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信息经教育部初审后存疑的考生,各学院务必通知这些考生在5月25之前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内学历在教育部学信中心网站申请认证,境外学历尚无认证报告的,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站申请认证),并将认证报告交研招办。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试时考生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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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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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原则各学院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4、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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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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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联系电话: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2-23766157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文学院:022-23765853政治与行政学院:022-23766320教育科学学院:022-23766143历史文化学院:022-23766196马克思主义学院:022-23766129学校监督电话:022-23766343研究生院2017年5月15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2-23766157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文学院:022-23765853政治与行政学院:022-23766320教育科学学院:022-23766143历史文化学院: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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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及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7楼

    三、工作原则及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各学院领导班子应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严格对照学校颁布的《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中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程序要求,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学院成立的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针对学院学科的特点,认真研究、细致分析做好本次博士生复试的考试准备工作,择优录取具有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的创新型研究人才,确保今年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一)工作原则各学院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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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8楼

    (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要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工作程序和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操作,使复试工作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2、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务必做好有关复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负责;务必选聘公道正派、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应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3、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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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9楼

    1.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选派有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经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复试巡视工作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和巡查,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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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

    10楼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本办法负责制定学院复试细则及安排等,并进行公示。确定学院专业复试比例和复试名单。制定申请审核制考生初试成绩赋分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考生复试,并根据导师、学科意见确定建议录取名单。对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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