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一)组织形式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组织,学院具体实施。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长担任组长。各招生学院,分别成立相应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并配备秘书一名。学院领导小组负责组建本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应由5名以上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如有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应回避。(二)工作职责1、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2、研究生院,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起
(一)组织形式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组织,学院具体实施。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长担任组长。各招生学院,分别成立相应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并配备秘书一名。学院领导小组负责组建本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应由5名以上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如有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应回避。
第二条组织形式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2.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担任组长。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加强对本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协调组建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校复试工作的相关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复试方案、内容、程序和评分标准、录取原则等。3.复试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术带头人担任,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高级专技职务人员组成,
二、复试组织形式学院(研究院所)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长:张涌泉副组长:李翔翔成员:张先亮、陈青松、殷晓杰、聂志平、陈年福、王洪钟
二、复试组织形式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制定、解释、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决定录取名单。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办法的具体实施。
二、复试组织形式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二、复试组织形式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制定、解释、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决定录取名单。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办法的具体实施。
一、组织形式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校、院二级管理。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学院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对各学院的招生进行指导同时将对其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为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学校纪委设立监督电话:23766343(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及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秘书等相关人员
二、组织形式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校、院二级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各相关要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形式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校、院二级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各相关学院要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