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如对公布的考试成绩有疑义,可申请复核成绩。各科目的复核范围为: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评、成绩累计及成绩登记是否有误等情况,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成绩复核途径:由考生本人登陆招考资讯网(http://www.)成绩复核系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招考资讯网为成绩复核唯一途径,根据天津市统一要求,我校不单独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系统时间:2月20日中午12时至2月22日中午12时(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电话:(022)23766157,传真:(022)23766158(自动传真,考生可随时发送!)研招办地址: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办公楼A111
1、考生对成绩如有疑义,可于6月21日至6月22日下午3:30以前提交复核申请表(下载附件并填写)、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复印件(传真或现场提交),材料提交不齐全不予复核,复核结果另行通知。
一、对初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在2017年4月24日工作时间向我办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将另行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待,谢谢。
2.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司[2008]17号文中相关规定,复查试卷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对考生试卷进行复查,仅核实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等情况,考生本人不接触试卷。复核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1、考生对成绩如有疑义,须于2月6日中午12:00以前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如本人对成绩有疑问,可向我办提出书面查分申请。经审查同意,将组织专人进行统一复查。复查过程只查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评卷宽严不在查分范围内,不予重新评阅。不受理查阅答卷原卷。申请程序:考生本人填写《查分申请》(下载地址:研究生院首页→招生管理→文档下载;须有本人签名,每人原则上限查一门),于2018年4月24日16:00前传真至0591-22867447(自动接收),逾期不再受理。查阅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公布,考生可根据成绩查询链接提示在成绩查询页面查询复查结果。
1、考生对成绩如有疑义,可于5月10日至5月11日下午4:00以前提交复核申请表(下载附件并填写)、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复印件(传真或现场提交),材料提交不齐全不予复核,复核结果可于5月15日左右在网上查询。
1、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5月9日至5月10日中午12:00以前提交复核申请表(下载附件,填好后传真或现场提交),复核结果可于5月12日左右在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