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具有一般中等音乐学校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毕业水平,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一定的诠释能力,具备一定的专业视奏能力;掌握五线谱视唱和乐理基本知识;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考试目的与要求选拔具有艺术追求,具备基础表演才能、朗诵才能、音乐才能或舞蹈才能的考生。
(1)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键盘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考点①初试安排序号考试地点报名时间初试时间初试结果网上查询时间1山东青岛(具体考试地点由山东省青岛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进行网上报名交费1月18日-1月29日2月14日-2月21日2月25日-2月26日2月29日以后2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交费
2.复试(1)演奏乐曲两首(曲目自选,限时6分钟)(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考试大纲另见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大纲。
1.初试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评分标准优秀,85分(含)以上演奏方法正确,姿势、音准、音色、节奏、技巧等都较完美,乐感好,表现力很强,能强烈感染人,曲目难度大,演奏完整。良好,75分-84分演奏方法正确,姿势、音准、音色、节奏较好,基本功扎实,技巧熟练,乐感较好,有表现力,曲目有一定的难度,演奏完整。中等,65分-74分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姿势、音准、音色、节奏尚可,演奏技巧基本掌握,乐感、表现力尚可,曲目难度一般,
考试目的与要求考生的钢琴(含手风琴,下同)演奏达到一般中等音乐学校钢琴专业毕业水平,经过较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一定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有一定的视唱和听音能力,具备专业学习钢琴的身体条件。
考试目的与要求考生具有一般中等音乐学校声乐专业毕业水平,演唱方法合理,无明显唱法毛病,对音乐作品的技术表现、风格有一定的诠释能力,具备良好的歌唱发展潜力;掌握五线谱视唱和乐理基本知识;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
考试目的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本专业基础性、实践性特质,定性评价学生整体素质,尤其对考生隐性素质做出科学界定。针对社会对个体的需求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考试显示的是特长发展的显性程度和潜在可能性,以能力测试为主。
考试形式与内容1.初试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2.复试(1)演奏乐曲两首(曲目自选,限时6分钟)(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考试大纲另见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大纲。3.招生范围: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大提琴),铜管乐(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4.考试要求: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演奏作品的全部或片段,演奏曲目均须背谱(小军鼓、定音鼓除外)。
考试目的与要求考生具有一般中等音乐学校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毕业水平,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一定的诠释能力,具备一定的专业视奏能力;掌握五线谱视唱和乐理基本知识;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