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系办法:通讯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西安美术学院博士后管理科邮政编码:710065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9-88269709传真电话:029-88278054西安美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2017年5月3日
一、招收对象: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2、取得博士学位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且博士毕业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3、具备全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4、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攻博期间,以第一作者在CSSCI、EI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2)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排名前三名),获得国家或省级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的科研奖励。(3)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排名前三名)参加过重大的研究课题,并取得主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4)符合我院学科规划发展需要者。
七、博士后待遇:博士后进站后的工资、社保、户口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我院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协议,确定相关待遇。1、博士后的基本工资学校给在站博士后人员提供博士后日常经费,并给人事关系转入我院者提供博士后科研启动费。具体的标准按照学院博士后管理的相关文件人事、科研管理的相关政策执行。2、博士后科研经费(1)博士后进站后可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陕西省人事厅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金。具体资助额度根据批准的标准执行。(2)学院鼓励博士后从事科研课题的研究。在站博士后可以参加学院科研处组织申报的各级课题申请。已经获得“中国博
二、博士后的工作期限: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为2年。因科研工作需要延期者,应提交延期申请,长不超过4年,延期期间停发一切经济待遇。
三、课题研究方向及合作导师序号合作导师主要研究方向1郭线庐艺术教育未来转型研究2周晓陆古代器物与古代文字美学3杨晓阳中国美术精神研究申请者可以先期与拟合作导师联系,沟通相关合作开展科研工作事宜。
3、博士后配偶及子女待遇(1)博士后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站流动,按有关规定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户口手续。(2)博士后随站流动的其未成年子女,可凭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在就近的幼儿园、学校等单位办理入托、入学手续,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享受本院正式职工子女待遇。
八、博士后工作分配:博士后在站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博士后证书。其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4、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攻博期间,以第一作者在CSSCI、EI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2)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排名前三名),获得国家或省级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的科研奖励。(3)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排名前三名)参加过重大的研究课题,并取得主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4)符合我院学科规划发展需要者。
四、经费及待遇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我区工作期间,提供年薪10万元的日常费用;2、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2000元/月的住房及交通补贴;3、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4、国家及省市相关资助;5、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相应的办公和研究条件。
2、博士后科研经费(1)博士后进站后可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陕西省人事厅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金。具体资助额度根据批准的标准执行。(2)学院鼓励博士后从事科研课题的研究。在站博士后可以参加学院科研处组织申报的各级课题申请。已经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助的课题除外。(3)主持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博士后确因科研经费不足,且影响到课题研究进度的,可通过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向学院申请特别科研经费资助。博士后管理科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研究项目进行专题论证并对论证获得通过的研究项目提出建议资助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