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跨专业报考者录取后在读期间需补修本科期间与报考专业相关的3门主干课程);2)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①获得国家承认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

2)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并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②同等学历须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阶段5门(含5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绩证明),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过一篇以上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请提供论文原件)。同等学力考生以上两个条件须在现场确认时同时满足,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后果自负。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基础课程,各专业加试课程在复试前公布。

2022年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评选条件及名额

2022年新疆农业大学开展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评选条件及名额

五、监督与咨询方式举报电话:4112163联系人:阿里木江·卡斯木举报地点:温泉学生活动中心217室咨询电话:4112159联系人:李晓云咨询地点:温泉学生活动中心201室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pdf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doc附件3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汇总表.xls研究生处2017年12月7日

四、报送材料要求1.各学院请报送学生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985、21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学院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整理好后于2017年12月18日前将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后的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处管理科李晓云老师处,其他参评资料无需上报。2.学生申请表与学院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在2017年12月18日前采用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研究生处李晓云OA系统。

三、评选要求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在学校研究生奖励评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评审小组由各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组成。2.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推荐评选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严格履行评审程序;评选要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学院推选名单要在学院公示3天,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研究生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不符合条件一律不推荐)。3.本次评选采取学院负责制,各学院要依照评选办法严格执行。研究生处若发现不符合要求而上报的

一、评选范围1.2017级新入学在校研究生。(不含复学生、休学生、2017年未报到或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2.2017级新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因方向录取人数限制,故按3个一级学科排名)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参照《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新师校字[2014]215号)(附件1)中第七条第10列“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即:1.凡报考或调剂到我校的“211”、“985”高校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奖励2000元/人。2.其它高校生源研究生,按各专业录取人数进行奖励:录取10人以上的专业,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前三者奖励2000元/人;录取6-10人(含10人)的专业,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前两名者奖励2000元/人;录取3-5人以下的专业,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第一者奖励2000元/人,录取2人以下(含2人)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