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用品按成本价核收,学生也可自备。
注:学费和住宿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局审批,执行以下标准:1、学费标准:普通本科:6000元/学年预科:4500元/学年普通专科:5500元/学年2、住宿费标准(公寓化):600元/学年(8人间)宿舍用品按成本价核收,学生也可自备。注:学费和住宿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住宿费:八人间600元/学年(预科生、大专生需到金桥校区报到,预科学生住宿费六人间800元/学年;大专生:男生六人间800元/学年,女生八人间600元/学年)以上三项费用(学费、教材费、住宿费)需全额存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达的建设银行卡中,学院将委托银行于2018年8月18日从该卡划扣以上费用。学生报到后可在系部领取交费发票。(另:新生必需品如被褥、床单、脸盆等,按政府采购的统一价格由学生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局审批,执行以下标准:1、学费标准:艺术类本科:6000元/学年预科:4500元/学年普通类本科:3200元/学年艺术类专科:5500元/学年2、住宿费标准(公寓化):600元/学年(8人间)宿舍用品按成本价核收,学生也可自备。注:学费和住宿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1、学费标准:普通本科:6000元/学年预科:4500元/学年普通专科:5500元/学年

1、学费标准:艺术类本科:6000元/学年预科:4500元/学年普通类本科:3200元/学年艺术类专科:5500元/学年

住宿费:八人间600元/学年(预科生、大专生需到金桥校区报到,预科学生住宿费六人间800元/学年;大专生:男生六人间800元/学年,女生八人间600元/学年)以上三项费用(学费、教材费、住宿费)需全额存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达的建设银行卡中,学院将委托银行于2017年8月31日从该卡划扣以上费用。学生报到后可在系部领取交费发票。(另:新生必需品如被褥、床单、脸盆等,按政府采购的统一价格由学生

2.住宿费标准(公寓化):600元/学年(8人间),800元/学年(6人间)。宿舍用品按成本价核收,学生也可自备。注:学费和住宿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标准(公寓化):600元/学年(8人间),800元/学年(6人间)。宿舍用品按成本价核收,学生也可自备。注:学费和住宿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标准(公寓化):600元/学年(8人间)宿舍用品按成本价核收,学生也可自备。注:学费和住宿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标准(公寓化):600元/学年(8人间)宿舍用品按成本价核收,学生也可自备。注:学费和住宿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规定的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