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认可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五条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商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遵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技能考试合格的同时发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遵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技能考试合格的同时发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学历待遇及证书的颁发分类考试、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新生的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分类考试、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新生的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普

学历证书颁发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通过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同时发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学历证书的颁发录取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六盘水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录取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六盘水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