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一)录取1、我校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考生名单报考生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对其毕业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考试院审批。2、对经教育厅审批同意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3、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行为,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录取与报到(一)录取1、我校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考生名单报考生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对其毕业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考试院审批。2、对经教育厅审批同意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3、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行为,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二)报到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注册(具体要求

第二十七条西藏大学(拉萨校区)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91—或0891—网址:http://www..cn电子邮件:zsb@.cn

第二十二条西藏大学(拉萨校区)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91—或0891—网址:http://www..cn电子邮件:zsb@.cn

报名方式1、身份证明考生持本人身份证、《2014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西藏民族学院2014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政审表》(西藏民族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准备报考2014年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的考生,务必在户口所在地(市)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领取《2014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2、收费标准根据藏发改价格【2006】113号文件规定,考生

考试内容、方式和程序(限于西藏自治区考区)(一)初试(100分)(1)自我介绍+形象气质。自我介绍时间不少于1分钟(30分)(2)自备稿件朗读。报考汉语播音方向测试汉语朗读能力;报考藏语播音方向测试藏语朗读能力,稿件长度均不超过800字,时间不超过3分钟。(50分)(3)才艺展示。(限朗诵、声乐、器乐、舞蹈四大类。)(20分)(二)复试(100分)在初试结束后第二日,公布进入复试人员名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西藏民族大学,在这所充满魅力与活力的大学里学习、锻炼、成长、成才!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2017年6月23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西藏民族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西藏民族大学。学校地址:渭城校区: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秦汉校区(建设中):西安市西咸新区。第三条上级主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性质:公办省属高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层次:①硕士研究生教育②本科教育③(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无语种限制。第十二条加试专业及要求:英语专业需口语加试成绩;体育专业需参加各省区的体育加试;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参加我校播音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或生源所在省份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联考并合格;其它专业无加试科目要求。第十三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民族成份不受限制。第十四条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

第五章录取方式实行远程网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