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大学生士兵计划”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要严格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我校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规范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五、招生管理(一)加强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大学生士兵计划”相关招生办法、复试录取规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等招生信息的公开和备案工作,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二)加强招生宣传。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退役大学生士兵积极报考。(三)严查违规行为。严格按教育部招生政策开展“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宜春学院研究生工
二、招生计划我校2016年“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计划为3人。
四、考试录取(一)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二)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三)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
二、查分: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向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申请查分。申请查分的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1.查分申请时间:2月5―7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2.查分申请要求:考生须向我校研究生工作处递交书面申请,并附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3.查分内容: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评卷宽严不在查分范围内。4.查分方式:⑴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申请查分的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由省考试院对网上评卷各题给分、统分情况进行复查;⑵我校自命题科目由研究生工作处有关人员会同纪检监察人员共同进行答卷复查。考生不得查阅答卷。5.查分反馈:查分结束后,由我校于2月9日向申
二、查分: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向我校申请查分。申请查分的考生须注意如下事项:1.申请时间:2月26—28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2.查分要求:考生须向我校递交书面申请,并附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3.查分内容: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评卷宽严不在查分范围内。4.查分方式:⑴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申请查分考生名单后上报省考试院,由省考试院对网上评卷各题给分、统分情况进行复查;⑵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研究生处有关人员会同纪检监察人员共同进行答卷复查。考生不得查阅答卷。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795—3201239联系人:彭老师宜春学院研究生处201
3.查分内容: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评卷宽严不在查分范围内。
5.查分反馈:查分结束后,由我校于3月1日向申请查分的考生进行反馈。特此公告。宜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2017年2月15日
二、查分: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向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申请查分。申请查分的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1.查分申请时间:2月20―24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2.查分申请要求:考生须向我校研究生工作处递交书面申请,并附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3.查分内容: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评卷宽严不在查分范围内。4.查分方式:⑴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申请查分的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由省考试院对网上评卷各题给分、统分情况进行复查;⑵我校自命题科目由研究生工作处有关人员会同纪检监察人员共同进行答卷复查。考生不得查阅答卷。5.查分反馈:查分结束后,由我校于3月1日
5.查分反馈:查分结束后,由我校于2月9日向申请查分的考生进行反馈。特此公告。宜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2018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