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计划我校2016年“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计划为3人。
四、考试录取(一)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二)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三)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
8.复试:凡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学校免除其复试费。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学校报销其往返路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出租车票除外,路程区间一般为考生就读学校至宜春市距离,特殊情况须征得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报销)。
3、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必须符合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一、复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划定,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四、复试1、复试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复试将以综合情况面试形式进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或跨专业调剂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一至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参考书已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加试方式为笔试。
③确定复试名单学校根据考生调剂志愿和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
一、复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划定,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2、考生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中请写明本人准确的联系电话和地址及邮编。如有改变请及时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更正。
一、复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划定,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