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院名称: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4200)。
第二条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本科招生。
第六条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第八条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现设矿业工程系、机电动力与信息工程系、土木工程系、化学工程系、管理与经济系、人文社科系、艺术传媒系7个系,基础课部、马克思主义教研部2个部。开设采矿工程、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财务管理、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环境设计等28个本科专业(方向),形成了工、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结构体系。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学校管理诸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培养具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以及较强竞争意识和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政策执行;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若报考同一专业志愿,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项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单项成绩比较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英语;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英语。
第十三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除采矿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外,其它所有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所有专业无专业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①我院认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与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考成绩的综合总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统考成绩6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总分相同情况下,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考生生源地未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参加的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校考合格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凭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报到且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有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等,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入学后,完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院进行就业指导及就业推荐,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二十四条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普通类专业学费每学年18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29800元(含省外高校访学一学期),住宿费每学年2800元(统一提供床上用品)。
第二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等各类招生信息以招生简章和学院招生网站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951-5181888、5181788、5181880
传真:0951-5181999
网址:Http://www.***.cn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邮政编码:750021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2017年4月10日
其他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邮政编码:750021电话:0951-、、传真:0951-学院网址:Http://www..cn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2017年4月
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等,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1、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并取得教育部统一颁发的荣誉证书。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并取得省级教育厅统一颁发的荣誉证书。3、学院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一等
4、“英伦大学堂”项目该项目旨在让学生通过在英国4个城市的学习生活,全方位体验英国文化、百年历史沉淀,探索日不落帝国的昔日辉煌及现状。(1)英国高等教育课堂体验。由英国大学教师亲自授课,体验英国大学课堂;走访牛津、剑桥,零距离亲近世界顶尖名校。(2)皇家文化之旅。游览英女王府邸温莎城堡、威斯敏斯特教堂、白金汉宫,与英国绅士、贵族文化零距离接触,体会地道英伦范儿。(3)英国文化探索。游历英国
交流与合作1、选送优秀学生赴中国矿业大学完成本科学业项目学院与中国矿业大学开展本科教育选送生项目,选拔优秀学生到中国矿业大学本部学习。2、“加拿大-中国青年领袖海外训练营”项目该项目是由国内外教育专家反复研究,将“读书”与“行路”相结合的海外课堂,全程采用目前国际上先进的体验式教学,分模块进行针对性训练,由海内外导师共同辅导,并有与当地政企名流、教育专家、社会精英面对面交流学习的机会。
录取规则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2、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3、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政策执行;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
9、校企合作学院十分重视学生就业工作,现已和宁夏通达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华煤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金蝶软件有限公司、宁夏鑫尔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华兴时报社、宁夏嘉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近六十余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将为学生的实习、就业等提供广阔的平台。
1、选送优秀学生赴中国矿业大学完成本科学业项目学院与中国矿业大学开展本科教育选送生项目,选拔优秀学生到中国矿业大学本部学习。
毕业与就业学生入学后,完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士学位。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院进行就业指导及就业推荐,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院名称: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院代码:14200)第二条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第三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第四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第六条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七条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就业办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院名称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4200第二条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第三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第四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第六条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七条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第八条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现设矿业工程系机电动力与信息工程系土木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