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研究生专业原则上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若跨一级学科,则需提供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说明跨专业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参加过研究生申请专业的科研项目或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选修过相关主干课程等;(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加试。
5.除特殊规定外,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部分学科(或方向)根据培养要求,允许跨一级学科报考,范围如下:(1)法学院法与经济学专业:经济学专业学生可跨学科申请。(2)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外国语专业学生可跨学科申请。①就读于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高校。②在校修读15门以上(含)法学课程。③修读法学主干课(即法学专业必修课)8门以上(含)且至少包含1门国际法相关课程。④法学主干课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含)。(3)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纪检监察学专业:法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一级学科相关专业学生可跨学
5.除特殊规定外,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部分学科(或方向)根据培养要求,允许跨一级学科报考,范围如下:(1)法学院法与经济学专业:经济学专业学生可跨学科申请。(2)刑事司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侦查学方向接收侦查学,司法鉴定学方向接收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学方向接收法医学及相关专业学生申请;网络法学专业:新闻学、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相关专业学生可跨学科申请。(3)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外国语专业学生可跨学科申请。①就读于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高校;②在校修读10门以上(含)法学课程。③修读法学主干课(
5、申请的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理工科可报考经管类专业。对于跨一级学科报考者,由招生单位(学院、中心)审定是否符合该专业培养要求。满足上述条件者,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在公开刊物已公开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5、申请的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理工科可报考经管类专业。对于跨一级学科报考者,由招生单位(学院、中心)审定是否符合该专业培养要求。满足上述条件者,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在公开刊物已公开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5、申请的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理工科可报考经管类专业。对于跨一级学科报考者,由招生单位(学院、中心)审定是否符合该专业培养要求。满足上述条件者,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在公开刊物已公开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笔试: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业的命题小组命制笔试试题。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所有考生进行闭卷考试。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组织集体评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成绩。笔试地点报到时通知考生。面试: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业的教师组成每组不少于5人的若干个面试小组(其中有1人为组长);考试时考生依次按答题时限回答问题,全部问题回答结束后再由面试教师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发问;工作人员要以笔录形式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考生回答问题完毕,由每一位面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在复试时参加一门加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经济学原理。(注:推免选拔所有学生使用同一试卷,选拔结束后按成绩与意愿分班)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笔试: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业的命题小组命制笔试试题。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所有考生进行闭卷考试。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组织集体评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成绩。笔试地点报到时通知考生。面试: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业的教师组成每组不少于5人的若干个面试小组(其中有1人为组长);考试时考生依次按答题时限回答问题,全部问题回答结束后再由面试教师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发问;工作人员要以笔录形式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考生回答问题完毕,由每一位面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复试考核须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