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1.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程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学术型硕士生标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程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专业学位硕士生标准。2.博士研究生全程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博士生标准。
2.博士研究生全程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博士生标准。
(三)报考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并在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澳门:澳
三、报名(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2.报考点、报名方式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见下文)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3.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网上报名编号;(2)身份证件;(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①港澳台地区部分高校港澳台生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香港地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门地区:澳门大学;台湾地区:台湾大学、清华大学、政治大学、辅仁大学
1.港澳台地区部分高校港澳台生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香港地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门地区:澳门大学。台湾地区:台湾大学、清华大学、政治大学、辅仁大学。
1.学生身份须为港澳台地区部分高校港澳台生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香港地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门地区:澳门大学。台湾地区:台湾大学、清华大学、政治大学、辅仁大学。
1.港澳台地区部分高校港澳台生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香港地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门地区:澳门大学。台湾地区:台湾大学、清华大学、政治大学、辅仁大学。
1.港澳台地区部分高校港澳台生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香港地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门地区:澳门大学。台湾地区:台湾大学、清华大学、政治大学、辅仁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