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广东省普通本科一批理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2.我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综合总分),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其拟录取专业(以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准)。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投档成绩、高校综合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高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
其中,我校对入选考生的高考数学和理科综合成绩进行折算,构校综合测试成绩的一部分。高校综合测试成绩(满分300分)=(高考数学成绩+理科综合成绩)(折算成满分2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生高中阶段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A级对应25分计入。
3.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方正式予以录取。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我校将不再受理录取考生的退档申请。被我校综合评价正式录取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院校投档与录取。
4.录取结果将在自主招生批次录取结束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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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1 15:08
其它1.我校2017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考核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及录取名单均须报招生工作小组审定。2.考核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3.按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允许
1.入围我校2017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面试的考生名单如下。
7.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咨询电话:0571-传真号码:0571-监督举报电话:0571-(纪检部门)电子信箱:zsc@.cn报名网址:http://bm..cn/浙大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dzsc..cn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17年6
3.面试地点:广州市华师大厦酒店(原华师粤海酒店)3楼春华厅、秋实厅。请入围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纸质申请材料准时参加面试。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17年7月3日考生号姓名性别毕业中学严宇琦女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殷镐成男广州市第二中学吕舜男广州市执信中学林钇男汕头市金山中学何冠苇男东莞市东华高级中学龙熙来男深圳中学廖泽鸿男广东实验中学李钰琳女珠海市第一中学冯楚灏男广东实验中学赖心怡女广
招生计划和专业我校2017年在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招生15人,具体招生专业如下:招生专业计划学院名称电子与计算机工程10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生物医学5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注1: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土木工程4个专业共用10个招生计划,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拟录取专业
第四条录取办法入选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方正式予以录取。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我校将不再受理录取考生的退档申请。填报综合评价志愿但未入选的考生不影响第一批次投档与录取。
录取办法 1.7月上旬,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类投档,我校根据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标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入围资格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1)我校对投档的资格生高考数学、理科综合成绩乘1.5加权后计入高考总分,加权后的高考总分在总成绩中占60%; 2)我校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占30%; 3)考生高中阶段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分值
录取办法1.获得综合评价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2019年广东省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2.高考志愿填报: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务必同时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cn)上的“自主招生等”栏目中填报“综合评价”志愿,未填报我校志愿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认定资格和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认定资格公示的专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录取办法1.获得综合评价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2018年广东省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2.高考志愿填报: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务必同时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cn)上的“自主招生等”栏目中填报“综合评价”志愿,未填报我校志愿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认定资格和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认定资格公示的专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录取办法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广东省普通本科一批理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2.我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综合总分),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其拟录取专业(以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准)。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投档成绩、高校综合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