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网上报名及递交材料:申请人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报名系统中网上报名及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网址:http://grs..cn/redir.php?catalog_id=17212)递交材料包括:(1)考生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3)学习和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4)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以及学位论文的摘要、目录等);(6)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7)身份证复印件,高学位、学历证书或国外留学、

二、组织与领导成立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委员会,由分管副院长担任主任、分管书记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建筑工程学院各研究所(中心)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负责人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负责受理考生申诉。

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我校博士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培养高层次人才。

4.考核考核环节由专业课考试和专业面试组成。专业课考试由学科组织命题和阅卷,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专业面试由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统一进行,由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含)以上、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主要结合考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并据考察结果给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课考试占25%,面试占75%形成。

3.审核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及报考博士生导师组成“申请材料初审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对每一名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评审,通过审核的考生进入下一步考核环节。考生名单及专家组成员名单须组长签名上交学院备案。

(4)专业课程:硕士专业课程成绩优良。符合以上所有条件者可提出申请。没有上述科研成果的考生需要参加当年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组织的博士招生初试中的1门专业基础课考试,且成绩必须达到建筑工程学院的初试要求。没有上述英语水平证明的考生、各类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或报考小语种的考生仍需参加学校外国语统考且符合学院的初试要求;

四、其它说明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入学资格。2.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核减直至取消其下年度招生资格。3.申请者应先与拟申请的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导师建议后,再决定是否申请。4.本办法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7年10月30日附件1: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报考博士研究生信息登记表.doc附件2: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信.pdf

1.申请条件(1)须符合当年浙江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2)英语:应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需通过下列考试之一:外语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或雅思≥6.0(成绩有效期5年,计算到入学当年9月1日,下同)。入学前三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3)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或录用SCI、EI、一级(浙大认定的一级期刊)期刊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4)专业课程:硕士专业课程成绩优良。符合以上所有条件者可提出申请。没有上述科研成果的考生需要参

三、招生办法1.申请条件(1)须符合当年浙江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2)英语:应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需通过下列考试之一:外语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或雅思≥6.0(成绩有效期5年,计算到入学当年9月1日,下同)。入学前三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3)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或录用SCI、EI、一级(浙大认定的一级期刊)期刊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4)专业课程:硕士专业课程成绩优良。符合以上所有条件者可提出申请。没有上述科研成果

4.本办法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7年10月30日附件1: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报考博士研究生信息登记表.doc附件2: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