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适教乐教的优秀学生。

第四章选拔对象与报名条件第十四条选拔对象为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往届生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等及以上(往届生等及以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第十五条符合第十四条资格的考生,且达到所报测试类别要求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者,可申请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测试

选拔对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选拔对象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优秀学生。

选拔对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选拔对象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热爱外语,并具有较强的外语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学科特长、相关才能的高中毕业生。

选拔对象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专业思想稳定,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浙江省内高中毕业生。

选拔对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特长和专业潜质的,有志于从事翻译(英汉口译方向)、阿拉伯语、小学教育(英汉双语方向,师范)专业相关工作的高中毕业生。

第十四条选拔对象: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适教乐教的优秀学生。

第十四条选拔对象: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适教乐教的优秀学生。

第十四条选拔对象: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适教乐教的优秀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