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音乐学系:【业务课一(150分制)+业务课二(150分制)+和声、作品分析(100分制)+面试(100分制)】÷5=总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业务课一:即音乐学基础知识。业务课二:即主科笔试。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100分答案来源于:2019年中央音乐学院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办法

2、自取录取通知书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至16日,自取地点:中央音乐学院教学楼504。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22日按网报填写地址寄出。相关附件:外籍考生.pdf

六、报考和录取类别 1.非定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一、录取原则德、才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自取录取通知书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至22日,6月25日将按网报填写地址寄出。相关附件:附件1中央音乐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方案.pdf附件2-1作曲系.pdf附件2-2音乐学系.pdf附件2-3音乐教育学院.pdf附件2-4指挥系.pdf附件2-5钢琴系.pdf附件2-6管弦系.pdf附件2-7民乐系.pdf附件2-8声歌系.pdf附件2-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pdf附件2-10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pdf附件2-11港澳台.pdf附件2-12外籍.pdf

4.拟接收名单在本院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待录取通知。

二、外籍考生拟录取办法: 根据考试实际情况由院招生委员会确定合格分数要求。

一、港澳台考生拟录取办法: 表演专业方向考生:1、主科(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85分。2、现场笔试(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60分。

1、达到以上合格要求者,按“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排名。方案”分配方式排名。

4、在录取阶段,“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将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考试实际情况及专业需求进行调配。试实际情况及专业需求进行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