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
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工作,提高单独招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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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招生副院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第十二条我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组织保证(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令李俊岭副组长:李进旭黄磊靳高峰石新华成员:马红奎李勇陈伟斌韩如海从彬卞澜涛张义纯徐钦王改娟朱春香董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石新华副主任:马红奎李勇从彬成员:司

组织保证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定目标。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4.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

组织保证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马明芬任组长,院长刘仁、副院长李道南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相关专业系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1.命题考务组:成员由教务处、相关系部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单独招生文化科目考试和

组织保证 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樊豫陇任组长,副院长徐永清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相关专业系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命题考务组:成员由教务处、相关系部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单独招生文化科目考试和职

组织保证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2、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

组织保证(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二)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

组织保证(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二)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

组织保证(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二)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

组织保证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2、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