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贷款发放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申请、数据录入、上报(9月1日-10月13日)
9月1日起各院系开始进入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宣传、申报、审查、公示、录入阶段。
9月8日上午12:00前,各院系通过开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17-2018学年度贷款需求额度。校资助中心汇总后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上报系统维护报表(附件2)。
9月3日-22日在校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始启动。各院系确定本系贷款人数,组织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n)注册、录入本人的信息。
9月22日-29日,各院系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审查、录入阶段。
9月30日-10月13日,各院系对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同时上报学生申请材料。
10月13日下午17点,各院系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在数据录入结束前将数据按要求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月13日-10月15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网络审核修改贷款数据,并将数据上报开行审批。
(二)签订合同及档案整理阶段(10月16日-11月3日)
10月16日-3日,各院系整理贷款学生档案,校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开行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指导各院系组织学生签订。
11月3日17点前,各院系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审核汇总本院系的借款合同信息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报送年度贷款学生贷款申请书和《贷款审批表》。
11月3日至11月6日,学校根据开行河南省分行终审批贷款数据并打印花名册(一式三份),报送(加盖骑缝章)至省资助中心;同时,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各系贷款花名册发至各院系。
(三)发放检查及结息阶段(11月13日及以后)
11月13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财务处对学生贷款资金划扣情况进行自查,对未能及时划拨的贷款学生及时与省资助中心联系报送有关材料。
11月15日,开行河南省分行在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内出具贴息单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其中,开行、省资助中心各留存一份。随后,开行将通过快递方式将两份贴息单(省财政负担经费高校只寄一份)邮寄到各高校资助中心。

2、后三年大专期间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1)奖学金类:1、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2)助学金类:1、国学助学金,每年3000元/生;2、双汇助学金,每年5000元/生,连奖三年。(3)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生(无利息)(4)勤工助学:学校大力提倡并帮助贫困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在学生中专门成立了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在

10、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具体内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发放办法:1、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国家资助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一)申请、数据录入、上报(9月1日-10月13日)9月1日起各院系开始进入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宣传、申报、审查、公示、录入阶段。9月8日上午12:00前,各院系通过开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17-2018学年度贷款需求额度。校资助中心汇总后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上报系统维护报表(附件2)。9月3日-22日在校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始启动。各院系确定本系贷

(二)签订合同及档案整理阶段(10月16日-11月3日)10月16日-3日,各院系整理贷款学生档案,校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开行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指导各院系组织学生签订。11月3日17点前,各院系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审核汇总本院系的借款合同信息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报送年度贷款学生贷款申请书和《贷款审批表》。11月3日至11月6日,学校根据开行河南省分行终审批贷款数

(三)发放检查及结息阶段(11月13日及以后)11月13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财务处对学生贷款资金划扣情况进行自查,对未能及时划拨的贷款学生及时与省资助中心联系报送有关材料。11月15日,开行河南省分行在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内出具贴息单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其中,开行、省资助中心各留存一份。随后,开行将通过快递方式将两份贴息单(省财政负担经费高校只寄一份)邮寄到各高校资助中心。

2.系统维护填报表2017年9月4日附件【校园地贷款工作通知-附件.doc】

贷款发放范围、标准、时间及利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精神,从2014年开始,贷款额度调整为普通本专科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贷款范围仍按原政策执行。根据有关要求贷款的时间、利率等规定如下:(一)贷款发放和到期的几个具体日期:借款合同起始日:2017年11月14日。贷款发

信息录入及借款合同管理(一)借款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助学贷款的基本要求,对借款学生的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身份证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助学贷款。对于已经办理生源地贷款回执的借款学生,不得办理高校助学贷款。(二)录入信息时确保学生信息完整详细。为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各院系录入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

(一)贷款发放和到期的几个具体日期:借款合同起始日:2017年11月14日。贷款发放日:2017年11月14日。贷款起息日:2017年11月14日。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2年制、3年制学生至2033年9月20日止;4年制学生至2034年9月20日止,以此类推。但长期限不得超过2036年9月20日。请各院系按照此规则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具体日程安排本年度贷款发放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一)申请、数据录入、上报(9月1日-10月13日)9月1日起各院系开始进入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宣传、申报、审查、公示、录入阶段。9月8日上午12:00前,各院系通过开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17-2018学年度贷款需求额度。校资助中心汇总后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上报系统维护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