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助学贷款的基本要求,对借款学生的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身份证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助学贷款。对于已经办理生源地贷款回执的借款学生,不得办理高校助学贷款。
(二)录入信息时确保学生信息完整详细。为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各院系录入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学制、学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三)借款学生合同的规范管理。各院系对领取的空白合同数、使用数、作废数、剩余数都要在开行系统内进行详细登记。今年国开行将启用新的合同,要求比较严格,校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指导各院系做好贷款合同的签订。
(四)认真做好贷款承诺书的签订和相关教育工作。今年,在受理贷款和签订合同时每位学生必须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附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签字捺手印后学生和学校各留存一份。各院系应通过播放宣传片、进行征信知识问答、组织诚信宣誓活动、举办培训和贷款知识考试等方式,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和违约后果。
(五)创建平台,加强沟通与联系。为方便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各院系应利用新媒体渠道如:QQ、微信等建立专门沟通交流平台,校资助管理中心贷款学生交流群:,各院系要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加入该群号。
各院系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办理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联系人:曹雨龙0371-
张俊利0371-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
2.系统维护填报表
2017年9月4日
附件【校园地贷款工作通知-附件.doc】
1.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27日(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25日(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n)
3.网上支付:按照河南省相关规定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未成功的,报名信息无效。
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并成功完成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虚假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咨询电话:0371-56150592。

2.系统维护填报表2017年9月4日附件【校园地贷款工作通知-附件.doc】

具体日程安排本年度贷款发放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一)申请、数据录入、上报(9月1日-10月13日)9月1日起各院系开始进入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宣传、申报、审查、公示、录入阶段。9月8日上午12:00前,各院系通过开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17-2018学年度贷款需求额度。校资助中心汇总后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上报系统维护报表

学院奖学金、助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1、中专期间国家每年补贴1900元/人,成绩优异学生前两年可再享受2000元/人助学金2、后三年大专期间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1)奖学金类:1、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2)助学金类:1、国学助学金,每年3000元/生;2、双汇助学金,每年5000元/生,连奖三年。(3)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

2、后三年大专期间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1)奖学金类:1、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2)助学金类:1、国学助学金,每年3000元/生;2、双汇助学金,每年5000元/生,连奖三年。(3)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生(无利息)(4)勤工助学:学校大力提倡并帮助贫困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在学生中专门成立了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在

(三)发放检查及结息阶段(11月13日及以后)11月13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财务处对学生贷款资金划扣情况进行自查,对未能及时划拨的贷款学生及时与省资助中心联系报送有关材料。11月15日,开行河南省分行在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内出具贴息单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其中,开行、省资助中心各留存一份。随后,开行将通过快递方式将两份贴息单(省财政负担经费高校只寄一份)邮寄到各高校资助中心。

贷款发放范围、标准、时间及利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精神,从2014年开始,贷款额度调整为普通本专科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贷款范围仍按原政策执行。根据有关要求贷款的时间、利率等规定如下:(一)贷款发放和到期的几个具体日期:借款合同起始日:2017年11月14日。贷款发

5、合同签订及审批合同的签订与审批工作自10月27日开始(具体日期再通知),届时请各院(系)组织贷款学生核对贷款合同信息,确定无误后签订合同。注:合同签订工作安排时间较短,请贷款学生关注研工部通知,配合院(系)工作,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订合同的情况,将直接删除其贷款数据,取消今年贷款资格,研工部将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致电:研究生院奖助贷科:0371-67739179校资助中心助学贷款科:0371-67781612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7年9月6日

(一)申请、数据录入、上报(9月1日-10月13日)9月1日起各院系开始进入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宣传、申报、审查、公示、录入阶段。9月8日上午12:00前,各院系通过开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17-2018学年度贷款需求额度。校资助中心汇总后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上报系统维护报表(附件2)。9月3日-22日在校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始启动。各院系确定本系贷

(二)签订合同及档案整理阶段(10月16日-11月3日)10月16日-3日,各院系整理贷款学生档案,校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开行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指导各院系组织学生签订。11月3日17点前,各院系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审核汇总本院系的借款合同信息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报送年度贷款学生贷款申请书和《贷款审批表》。11月3日至11月6日,学校根据开行河南省分行终审批贷款数

信息录入及借款合同管理(一)借款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助学贷款的基本要求,对借款学生的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身份证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助学贷款。对于已经办理生源地贷款回执的借款学生,不得办理高校助学贷款。(二)录入信息时确保学生信息完整详细。为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各院系录入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