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到时要准备的材料和费用:1.交(验)材料:①录取通知书;②彩色1寸照片6张;③工资关系(考取前为在职人员,且档案已转我校);④户口迁移证(详见附件3,并以保卫处网站通知为准);⑤交验本科毕业证书;⑥交验英语六级证书(分班授课参考);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⑧档案。2.交费:①入学体检费60元;②大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660元/3年制,440元/2年制,一次性交齐,自愿参加(曾参加工作的研究生须与工作单位解除关系并到对应的医保中心办理账户身份从职工到学生的更改且医保账户余额为0才能正常参保)。3.课程书目:请参考《公共课指定参考书目》自行购买
党团组织关系转接1、中共党员组织关系在辽宁省内的新生,须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转入党组织选择“中国共产党大连工业大学××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组织关系在辽宁省外的新生,既要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又要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的抬头为“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转往单位为“大连工业大学××学院”。2、共青团员须自
六、其它不明事宜请查入学须知、新生学费和住宿费的缴纳办法或向所在学院辅导员问询。
五.关于医疗保险截止今年6月,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能参加大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商业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的商业保险投保须知:各位研究生同学,这是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学生意外伤害及疾病住院保险”移动端专属投保链http://www..cn/t/JRBZru(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该保险可有效补充“社保”无意外伤害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额,并享有政府的补贴。你可以复制这个链接,通过微信或短信转发给您的同学,同学可以在移动终端投保并在线支付,投保成功后,将收到短信提示,收付确认工作将由系统自
三.关于学费、宿费的缴付办法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按时如数缴纳学费后方可注册取得学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选课、上课、考试)等。为了方便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请研究生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合作银行中国建行银行缴纳相关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15.因学生本人原因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如学费、住宿费存入银行卡后银行卡丢失,可拨打免费电话口头挂失(建设银行免费电话:95533),待开学后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银行办理正式挂失。补办新卡后,请持身份证和新银行卡到校计财处财务自助服务终端(北院后勤楼213室或一楼服务大厅)更换新的卡号。16.研究生学费和宿费均分年交,学费标准见附表1《辽宁师范大学2018级研究生学费标准》,宿费标准见下文。17.缴费咨询电话: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0411-82159381;建设银行:0411-88067875。
18.非全日制新生自愿申请宿舍步骤:暑假上课期间,所有学生均可在黄河路校区安排宿舍。住宿条件:四人间,学校提供被褥、脸盆、蚊帐等基本住宿行李,不提供洗漱用品。(行李非全新,退宿时不能带走,亦可自带行李。)收费标准:30元/人/天。有住宿意向者,请于7月10日前在我校发的建设银行卡一次性存满住宿费(比如需住宿18天,则至少应存540元)。报到时请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于7月14日-15日前往11公寓门卫处(黄河路校区北院)登记并办理入住手续。登记办理成功后由计财处从学费卡扣款。扣款不成功者,校园管理中心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进行清退。非全日
14.关于助学贷款国家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规定:请研究生自行联系生源地研究生资助主管部门(例如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报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开学后持贷款手续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黄河路校区北院文科1号楼612室)找吕老师签字,盖研究生院公章。研究生院只能负责学生身份审核工作,其它不明事宜,还请自行查阅相关网站。准备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也可按规定时间先缴学费和宿费,待助学贷款发放到学校后,学校会及时将多余的钱退还到学生银行卡里。贷款事宜可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吕老师咨询,电话:0411-82159786。
(3)党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流程:省内考生应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所去单位应选择所去学院党组织,如“中国共产党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省外考生应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的同时,应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所去单位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学院”有工作单位的定向生,如不在我校参加组织生活,不转组织关系。个人组织关系介绍信(电子版、纸质版)一般有效期为90天。学校在审核新生党员档案后,为各位新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时间一般为9月中下
7.党团组织关系:(1)只有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党员、团员组织关系可以转入学校。(2)凡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学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党员,要按照学校规定参加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党费。(3)党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流程:省内考生应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所去单位应选择所去学院党组织,如“中国共产党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省外考生应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的同时,应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所去单位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学院”有工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