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户口迁移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现户口为集体户口的考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移至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以及现户口为非集体户口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不迁移户口。选择迁移户口的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须与居民身份证一致,各项栏目要填写清楚、准确。《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当地户口管辖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请自行携带,于入学报到时交至所在学院报到点,由各学院统一到各相关部门办理。1.基本信息维护:包括“自然信息”、“培养信息”、“学历历
三、报到需携带的材料1.录取通知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其他材料复印件各一份,A4大小)。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报到地点: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研究生新生报到处(请见校内指示牌)。
④“其他信息”中: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从大学本科开始填写;本人简历及社会经历:从高中开始填写。
②“自然信息”中:联系电话:将作为通知有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的主要联系方式,请准确填写;家庭住址:选择现在家庭所在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
2.住宿费。住宿费为1100-1800元/年(以实际住宿情况为准),新生在报到办理入住后,将住宿费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龙卡内,学校通过银行统一扣缴。此外,研究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床上用品可自备也可自愿购买学校统一招标采购的床上用品,价格为约为每套450元左右,以学校实际招标价格为准(含棉被1个,夏凉被1个,棉褥子1个,被罩2个,床单2个,枕芯1个,枕套1个,枕巾2条,蚊帐1个,被蒙1个)。
一、档案、组织关系转递1.档案。凡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将档案转递到学校。考生可凭“沈阳建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应届考生按所在学校统一时间办理,非应届考生须于5月30日前办理并寄(送)到录取学院(请在档案材料封面注明姓名及报考我校的学科专业名称);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5月4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机关楼223)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各学院档案接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XX学院,邮编:110168,http://grs..cn/info/1071/21
3.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方法:党组织关系在辽宁地区的考生,请通过网络转接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辽宁省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虚拟专网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录取学院党组织,如“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学院委员会”、“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目标党组织详见下表);党组织关系在辽宁省以外地区的,请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介绍信),转至“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3.党团组织关系。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到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递组织关系。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方法: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地区的考生,请将组织关系直接转至“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所录取的学院;党组织关系在沈阳以外地区的,转至“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沈阳建筑大学”,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沈阳市委组织部办理转接手续。团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沈阳建筑大学XX学院委员会”。党团组织关系入学报到时交至所在院系所报到点。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到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递组织关系。1.党组织关系在辽宁地区的录取研究生党员,须由所属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辽宁省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虚拟专网”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录取学院党组织,各学院目标党组织名称详见附件;2.党组织关系在辽宁省以外地区的录取研究生党员,须到所属党组织办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接收单位为“沈阳建筑大学”,并在介绍信有效期交至录取学院党组织。3.团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沈阳建筑大学XX学院委员会”,入学报到时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