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学生因发生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者,须填写《安徽省高校2018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附件2),并于6月20日一并报送。
1、准考证下载: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试时间:12月25日至12月27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行知楼,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022年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350人,其中“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15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50人,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延期还款的办理(7月31日前)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由县(市、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一)毕业确认的办理(6月15日前)办理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附件1)登录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eloans./stu/),在“信息变更”项下的“毕业确认申请”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即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经学校审核,经办银行终确认后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三)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6月15日前)毕业确认学生中如有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学生,须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具体程序为:学生登录系统,在“信息变更”项下“就学信息变更申请”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经学校审核,经办银行终确认后完成就学信息变更工作。
(一)毕业确认的办理1.网上毕业确认(6月15日前)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学生(附件1)于6月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未就业学生“就业单位信息”栏统一填写家庭地址。信息更新完毕,发起“毕业确认”申请。2.现场毕业确认(6月2
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和学校声誉,各学院要强化工作责任,各毕业班辅导员和具体负责人要高度负责,防止出现差错。(二)规范操作。各学院要全面研究政策,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注意具体细节,确保准确、规范的完成此项工作,逾期不再受理。(三)加强教育。各学院要将还贷的诚信教育作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诚信教育与贷款学生签订
2.现场毕业确认(6月20日前)学校于6月15日前将学生毕业确认信息审核结果反馈至各学院。学院及时通知审核未通过学生修改信息并组织审核通过学生本人在毕业确认表上签名确认(未通过的不得签名)。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务必由学生本人签名,否则后果自负。签名确认表于6月20日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毕业确认的办理1.网上毕业确认(6月15日前)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学生(附件1)于6月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未就业学生“就业单位信息”栏统一填写家庭地址。信息更新完毕,发起“毕业确认”
(三)提前还款的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每月(11月除外)前15日提交申请的,应于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当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当月21日扣收;每月(10月、11月除外)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下个月提前还款,应于下个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下个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
2.特殊情况处理毕业确认学生中如有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学生,请填制《安徽省内高校2018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并将纸质盖章件和电子件于8月20日之前送学生处。
3.特殊情况处理贷款学生因发生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者,须填写《安徽省高校2018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附件2),并于6月20日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