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资格
A.学历资格
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入学考试者,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向报考机构提供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入学报到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补缴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
持中国内地(祖国大陆)学历的考生信息将由联招办汇集后送考生毕业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查验;持港澳地区学历的港澳台考生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香港或澳门)报名参加考试;持国外学历的考生报名时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
凡持虚假学历报考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当年全国联招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其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并且在三年内不准参加全国联招考试或全国高考。
B.身份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近4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即按一年计算,无须连续居住。年的计算规则为:自然年,或每年报名时间截止日的过去一年。两年中累计住满18个月不可直接视作两年计算,需每年单独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华侨,须先由同我国和华侨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居留权认证,再到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每年全国联招报名结束后,由各考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查验并提供华侨考生的出入境记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也不退还报考费。
2.报名时间
3月1日至3月31日为报名时间,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月31日为现场确认时间(具体工作安排以各考区公告为准)。
3.报名地点
北京、上海、福州、广州、香港、澳门,详见考试院发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3.考试地点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福州 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广州 由联招办安排;香港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安排;澳门 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考试1.考试科目类别 理工类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文史类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每科满分为150分,每考试类别满分为750分。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理科考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文科考试大纲》(第2版)。2
入学报到1.新生入学报到以加盖联招办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3.新生入学后,须在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1.考试科目类别 理工类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文史类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每科满分为150分,每考试类别满分为750分。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理科考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文科考试大纲》(第2版)。
学校联系方式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6-传真:0756-电子邮箱:zhaosheng@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cn考试院原文链接:《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特别提醒: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
招生专业招生专业:详见表格(一共有39个专业,其中文史类为0个,理工为24个,文理兼招为15个)招生计划:50人
1、报名资格A.学历资格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入学考试者,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向报考机构提供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入学报到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补缴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3.报名地点北京、上海、福州、广州、香港、澳门,详见考试院发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其他注意事项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华侨及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报名事项1、报名资格A.学历资格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入学考试者,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向报考机构提供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入学报到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补缴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供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