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自取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必须凭新生本人有效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原件自取。1.领取地点:南湖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研究生院101办公室)领取。2.领取时间:2018年7月13日(周五)上午8:30-11:30。3.代领手续:若由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手写签名的书面委托书(注明身份证号、录取学院、专业)和身份证正反复印件;被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全者,概不受理。

2、当“录取通知书获取方式”定格在“自取”或“邮寄”字样,不可再次改动时,说明保存成功;

一、外地与非“自取”考生:您的录取通知书已于2018年7月7日采用邮政EMS寄出,请注意查收。

1.自取阶段如有意自己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同学,可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7月10日-7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中央校区校部313A研招办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仅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即可。

1.硕博连读考生的领取方式统一为“自取”;自取时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证。

一、自取:请于7月23日下午、7月24日上午的工作时间凭个人或代取人有效证件到主楼839签字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一、考生自取7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自取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本人或委托人携带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到研招办领取录取通知书。

2、选择“自取”的考生请于正常工作日到我校研招办(东校区行政楼201)领取,领取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代领请携带考生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点击查看自取名单)。

1、自取凡网报所填通讯地址为北京市区的或不希望邮寄的新生,请于6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处(主楼213房间)领取。若由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1、自取凡报名系统中通讯地址填写为北京地区的考生,或填写为京外但不希望邮寄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研招办(主楼213)领取。若由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时间为6月29日(本周五)下午2:00-4:30,6月30日(本周六)上午9:0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