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组织领导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与审核全校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2、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与审核全校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2、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

2.录取成绩的计算研究生入学的录取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

七、复试考生的体检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确定。第一批复试考生的体检时间统一为3月25-27日,后续复试考生的体检由各个二级学院安排。

六、复试结果的公示各学院在复试后尽快将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排序公示。

3.复试资格的审查复试报到时,由报考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并代为收取复试费(80元/人)。未经报考学院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考生学籍、学历证书有疑问的,要求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资格审查主要内容: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身份证。

五、复试的内容和方式复试要求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英语听力和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1.复试方式(1)复试满分为300分,包括英语听力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三部分。其中英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测试时间为30分钟;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科目按招生目录要求确定;面试满分为150分,包括英语口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考察以及必需的实验操作和实践等。面试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一律不予录取。(2)复试笔试试卷要有评分标准,采用密封方式阅卷,考前要有严格的保密措施。面试主要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

三、复试的基本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4.调剂的学生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差额的比例,原则上,各学院的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5.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6.各学院的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的初试成绩(含单科和总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必须在各学

二、复试的组织管理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2、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建学院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并进行相应指导和考核工作。复试工作组一般由3~5人组成,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中应包括学术带头人、指导教师代表,并配备秘书一名。各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及复试工作组和复试专家小组人员组成名单须在复试前报学校研究生部备案。3、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组要组织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同一学科

二、复试的组织管理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2.学校成立校研究生复试巡查工作小组,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3.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建学院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并进行相应指导和考核工作。复试工作组一般由3~5人组成,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中应包括学术带头人、指导教师代表,并配备秘书一名。各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及复试工作组和复试专家小组人员组成名单须在复试前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4.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组要组织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