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报考类别1.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或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2.修业年限我校仅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专业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其他专业均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3.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分为以下

3.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分为以下两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录取后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更改。(1)非定向就业。入学后15日内能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过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须提供)转入我校,且在读期间不再转出的考生可选择“非定向就业”,允许参评我校各类奖助学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2)定向就业。入学后15日内无法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过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须提供)转入我校的考生须选择“定向就业”,不可参评我校各类奖助学金。入学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三、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注: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5.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6.现役军人考生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7.非应届在读硕士

2022年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录取)类别

八、学习方式、报考类别、修业年限、学费与奖助办法1.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注:2018年我校招生专业中,仅教育学部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其他专业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2.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分为以下两种,考生根据

四、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报考类别1.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或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2.修业年限我校仅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专业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其他专业均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3.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分为以下

3.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分为以下两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录取后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更改。(1)非定向就业。入学后15日内能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过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须提供)转入我校,且在读期间不再转出的考生可选择“非定向就业”,允许参评我校各类奖助学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2)定向就业。入学后15日内无法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过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须提供)转入我校的考生须选择“定向就业”,不可参评我校各类奖助学金。入学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五、学习方式、报考类别、修业年限、学费1.学习方式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2.报考类别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无需将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3.修业年限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4.学费每学年12000元。

2.报考类别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无需将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2.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分为以下两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录取后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更改。(1)非定向就业。入学前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过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须提供)转入我校,且在读期间不再转出的考生须选择“非定向就业”,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2)定向就业。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及我校教职工须选择“定向就业”,无需将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在职考生(除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及我校教职工)均须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