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费:1-4号公寓楼每年1200元/人;
5-7号公寓楼每年1600元/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每年2500元/人;
勤工助学:学校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关于加强对学历教育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辽价发201636号相关规定学校的学费和公寓费收费标准已向辽宁省教育厅进行备案并按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住宿费14号公寓楼每年3000元人57号公寓楼每年3500元人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400元人二等助学金每年2750元人勤工助学学校对于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收费标准:500-1200元/生/学年。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社会责任感、海洋情怀、创新
学费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本科:会计学、资产评估、审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工程、税收学、投资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工程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工程造价、商务英语、法学以上专业每年18000元/生;编导专业每年19000元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本科艺术类学生18000元/年,本科普通类学生15000元/年。高职专科(音乐类专业)15000元/年,高职专科(除音乐类专业外艺术类专业)14000元/年,高职专科(普通类专业)11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院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于开课一周内(含一周)提出退学的,退还学生已交纳的学费、住宿费;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费标准: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为1200元/年/生。2.学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具体措施: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学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见“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均为1200元/生·年。(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以学院终公布为准。)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学费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学院执行辽宁省物价局、教育厅备案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原则。环境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学费标准均为19000元/生·年(暂定,以学院终公布为准);住宿费为1500元/生·年(暂定,以学院终公布为准)。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
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关于加强对学历教育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辽价发201636号相关规定学校的学费和公寓费收费标准已向辽宁省教育厅进行备案并按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住宿费14号公寓楼每年3000元人57号公寓楼每年3500元人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400元人二等助学金每年2750元人勤工助学学校对于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关于加强对学历教育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辽价发〔2016〕36号)相关规定,学校的学费和公寓费收费标准已向辽宁省教育厅进行备案,并按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住宿费:1-4号公寓楼每年1200元/人;5-7号公寓楼每年1600元/人。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