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3、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大连理工大学依据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编制方案。2017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

3、根据教育部规定,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应按照4:1的比例安排。对专业考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和专业,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均公布为“0”,若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且达到学校录取标准,则予以录取。

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邮政编码:116024咨询电话:0411-传真:0411-网址:http://recruit..cn

其他1、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18年关于美术类专业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2、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领导机构、监督及复查机制1、大连理工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2、我校美术类专业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下进行。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试,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入学资格。4、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1、招生对象:具有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资格的美术类考生。2、报考条件: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美术修养,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学制科类计划总数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预留雕塑四年艺术理152221艺术文2222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四年艺术理508564艺术文15435注: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1、录取原则(1)德、智、体全面考核。(2)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其余美术类专业在黑龙江、河北、山东、山西、湖北五省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和我校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在其他省份原则上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其余美术类专业在黑龙江、河北、山东、山西、湖北五省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和我校校考,

学校原则上按照考生院校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请考生根据本人志向、成绩和名次,综合考虑艺术类考生兼报多所院校、多个专业等因素,合理填报高考志愿。

录取原则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2、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3、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