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资格审核(一)初审。收到申请材料后,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将初步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并将合格的申请材料转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学院复试。(二)学院审核。学院组织专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工作研究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专业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习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按一定差额比例提出入围考核建议名单。重点考核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研究潜质等。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情况决定,由学院另行通知考生。(三)院招生领导小组复审。
(一)申请时间1、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如需要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请在2018年3月30日前递交申请材料。如有延期,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通知为准。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申请程序可参考:http://oce..cn/html/gjxs/zsxx/2017/03/06/6b350ed3-c0bb-4860-a208-4ad02ae5f378.html2、申请材料递交部门(正式报名以纸质版为准,邮件、传真、电话报名无效)(1)福州大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林老师赵老师电话:(0086-591)22865027,22865239传真:(0086
七、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4年,具体见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2)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常老师电话:(0086-591)22865507,传真:(0086-591)22865507电子邮件:ckck@.cn网址:http://yjsy..cn/
二、报考类别及招生专业(一)全日制研究生,暂不接受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二)福州大学当年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均可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及授予学位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十、本招生简章由研究生招生办、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福州大学研招办福州大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处2018年3月8日
七、入学 被录取的外国留学研究生持学生签证和录取通知书来我校报到,具体日期以“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查,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以书面方式提前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入学 被录取的外国留学研究生持学生签证和录取通知书来我校报到,具体日期以“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查,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因怀孕或疾病,无法正常学习的,经学校同意休学的,可保留录取资格一年。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以书面方式提前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入学被录取的外国留学研究生持学生签证和录取通知书来我校报到,具体日期以“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查,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因怀孕或疾病,无法正常学习的,经学校同意休学的,可保留录取资格一年。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以书面方式提前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入学 被录取的外国留学研究生持学生签证和录取通知书来我校报到,具体日期以“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查。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未按期毕业并获得学位证书者不具有入学资格。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因怀孕或疾病,无法正常学习的,经学校同意休学的,可保留录取资格一年。 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以书面方式提前向我校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