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境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学位学历须获得中国政府承认;须附所在大学留学生管理部门出具预毕业证明)。2、已获境内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须获得中国政府承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附所在国或地区的公证书)。
三、申请程序(一)申请时间1、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如需要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请在2018年3月30日前递交申请材料。如有延期,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通知为准。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申请程序可参考:http://oce..cn/html/gjxs/zsxx/2017/03/06/6b350ed3-c0bb-4860-a208-4ad02ae5f378.html2、申请材料递交部门(正式报名以纸质版为准,邮件、传真、电话报名无效)(1)福州大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林老师赵老师电话:(0086-591)22865027,22865239传真
(六)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境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位学历须获得中国政府承认;须附所在大学留学生管理部门出具预毕业证明)。2、已获境内外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须获得中国政府承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附所在国或地区的公证书)。
1、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如需要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请在2018年3月30日前递交申请材料。如有延期,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通知为准。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申请程序可参考:http://oce..cn/html/gjxs/zsxx/2017/03/06/6b350ed3-c0bb-4860-a208-4ad02ae5f378.html
2、申请材料递交部门(正式报名以纸质版为准,邮件、传真、电话报名无效)(1)福州大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林老师赵老师电话:(0086-591)22865027,22865239传真:(0086-591)22865232电子邮件:faoadmission@.cn网址:http://oce..cn申请材料邮寄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校友楼对外合作与交流处207室(邮编:350116)(2)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常老师电话:(0086-591)22865507,传真:(0086-591)228655
(一)申请时间1、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如需要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请在2018年3月30日前递交申请材料。如有延期,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通知为准。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申请程序可参考:http://oce..cn/html/gjxs/zsxx/2017/03/06/6b350ed3-c0bb-4860-a208-4ad02ae5f378.html2、申请材料递交部门(正式报名以纸质版为准,邮件、传真、电话报名无效)(1)福州大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林老师赵老师电话:(0086-591)22865027,22865239传真:(0086
四、申请资格审核(一)初审。收到申请材料后,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将初步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并将合格的申请材料转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学院复试。(二)学院审核。学院组织专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工作研究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专业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习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按一定差额比例提出入围考核建议名单。(三)院招生领导小组复审。院招生领导小组对入围考核建议名单进行复审,确定入围考核申请人名单。
四、申请资格审核1、初审。收到申请材料后,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将初步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并将合格的申请材料转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学院复试。2.学院审核。学院组织专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工作研究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专业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习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按一定差额比例提出入围考核建议名单。3.院招生领导小组复审。院招生领导小组对入围考核建议名单进行复审,确定入围考核申请人名单。
四、申请资格审核1.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审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2.学院审核。学院组织专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工作研究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专业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习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按一定差额比例提出入围考核建议名单。3.院招生领导小组复审。院招生领导小组对入围考核建议名单进行复审,确定入围考核申请人名单。申请人如有意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请在申请材料中注明,我校将先根据考生的材料综合评核后,及时给予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四、申请资格审核(一)初审。收到申请材料后,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将初步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并将合格的申请材料转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学院复试。(二)学院审核。学院组织专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工作研究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专业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习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按一定差额比例提出入围考核建议名单。重点考核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研究潜质等。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情况决定,由学院另行通知考生。(三)院招生领导小组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