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511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大学东路2号;邮政编码:51151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办单位: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由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毕(结)业证书。

第三十一条现代学徒制实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实施交互联合培养。1.学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2.校企双方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的工作岗位职务标准,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采用学院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实行学徒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在学校培养一年,在联合培养单位培养二年,培养适合企业需要和能实现个人发展的高质量基层一线管理干部

第二部分专业综合理论与职业技能依据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项目管理方向)现代学徒制班招生面向的中职学校建筑、机电、数控和平面设计专业类别,将专业综合理论和职业技能考纲分为建筑工程管理类考纲与机电、数控和平面设计类考纲,并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建筑工程管理类、机电、数控和平面设计类专业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目录中有关教材为主要参考教材,确定考试大纲所涉及的考试范

交通指引广东省各地级市均有到清远市的直达汽车:1.到站是清远新城客运站的同学,出站在“华冠大酒店”公交站乘坐208路线(市人民医院西门---清远工贸学校),乘坐14个站,在“碧桂园学院”站下车,即到学院正门;2.到站是清远中冠客运站的同学,出站在“中冠客运站”公交站乘坐208路线,乘坐20个站,在“碧桂园学院”站下车,即到学院正门;3.到站是清远城北客运站的同学,出站在“城北客运站”公交站

(四)《英语练习册1(基础模块)》第二版,中等职业学校英语教材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6.自驾路线:到达清远市后可直接导航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前往。学院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大学东路2号咨询电话:0763-//

(一)社交与服务礼仪1.考核内容:职业院校学生个人形象与社交礼仪的基本要求和基础知识;个人礼仪、日常交往、校园与家庭、餐饮、公务、商务、涉外及宗教等礼仪的基本要求、基础知识和规范;酒店与餐厅接待与服务礼仪的基本要求和规范。2.考核要求:掌握社交与服务礼仪的基本知识与规范。

温馨提示1.为使考生能尽快熟悉考试环境,按时参加考试,建议考生于3月23日下午准时报到,学院将为所有考生免费提供食宿,陪同人员不提供食宿(鉴于卫生考虑,建议考生自带毛巾和拖鞋)。2.在报到途中须注意人身、交通及财物安全,以学院名义接待的工作人员均配有学院统一标识,如不能确认可直接与学院联系;另外,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人或机构组织考生包车,请不要参加非法包车,以免上当受骗。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招生就

1.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考核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院统一组织测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院全称: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第四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