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提交材料考生须于2018年3月25日前,向我校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1.在博士报名系统填写相关内容后,生成《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务必填写后一页的相关内容;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各1份;3.《博士研究生政审表》1份,写明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现实表现,并写明是否同意考生报考,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5.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1份(应届硕

(三)非应届生除了提供第(一)、(二)点的材料外,还需视自身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户口在广西的非应届考生可凭广西区内身份证或户口本进行现场确认。部分部队考生户口在广西,但身份证未重新办理的,凭部队开具的户籍证明现场确认。2.户口不在广西的非应届毕业生考生,需提供在广西工作的工作证明及以下材料之一: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必须是卡片式的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的回执凭条无效);考生本人的房产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证明(或考生直系亲属的房产产权证,比如父母的房产证,但同时应提供户口本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1)《广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一式两份。内附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此表可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2)现场出示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3)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必须提供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已获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2)所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各1份。

8.已获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2)所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各1份。

8.已获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2)所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各1份。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2)符合《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人员设置的具体要求的材料;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2)符合《广西民族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人员设置的具体要求的材料;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②符合《广西民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人员设置的具体要求的材料;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2)符合《广西民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人员设置的具体要求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