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018年广西艺术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学。
2018年广西艺术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一)、(二)项专业以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2018年广西艺术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2018年广西艺术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2018年广西艺术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音乐学(文化管理):以上演奏类招录乐器种类均可报考。
2018年广西艺术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本科演奏类专业招录的乐器种类
2020年广西艺术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总则
2017年广西艺术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总则
2019年广西艺术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总则
2018年广西艺术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