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参加贵州省书法学统考。
考试科目及分值:临楷书100分、临行书100分、行书创作100分。
3.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美术类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
2.舞蹈学、舞蹈表演考生须参加贵州省舞蹈类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形体测试12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
7.戏剧影视文学考生须参加贵州省戏剧影视文学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1)面试:自我介绍(20分)。才艺展示:考生必须选择与专业相关的才艺,如朗诵、讲故事、小品或戏剧、影视片段表演、说相声等(60分)。评委提问(20分)。(2)笔试:故事编写(80分);影视作品评论(12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包括看影片时间)。
6.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须参加贵州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自备稿件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即兴评述100分,形象气质及才艺展示100分。
成绩公布考生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cjcx.)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专业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5.书法学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楷书(临摹)、行书(临摹)、创作。
5.书法学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及分值:临楷书100分、临行书100分、创作(楷书50分,行书50分)100分。
4.书法学考生须参加贵州省书法学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临楷书100分、临行书100分、创作(楷书或行书一幅)100分。
4.书法学考生须参加贵州省书法学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临楷书100分、临行书100分、行书创作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