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此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就业单位支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022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2023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2022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轮“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2022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三轮“申请考核”制(含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与培训中心联系,中心咨询电话0451-82589130、82589139。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与培训中心联系,中心咨询电话0451-82519943、82589130、82589139。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与培训中心联系,中心咨询电话0451-82519943、82589130、82589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