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报名条件,结合申请考生报名材料,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审核,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2.2018年4月30日左右在报名平台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三、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报考学院,由学院收齐后统一送交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考生在复试前,必须自行进行学历证书网上查询和学位证书的书面认证工作。对于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xlrz/)无法查询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一)资格审查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审查合格名单,并于2014年1月22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
(三)复试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1.各学院组织专人认真做好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2.复试时必须严格审查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思想政治审核表等材料;再次审查报考资格,严查替考和代复试现象,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对于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并及时报研究生学院。3.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先审查再复试”的原则,增加审核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留存复印件。4.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通知考生在4月20日前提
2.资格审查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资格审查及校考成绩评定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对申报材料按照报名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在材料初审环节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在测试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度考核。发现弄虚作假者,将被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按教育部规定做进一步处理。我校于4月底前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4的比例公布资格审查合格
四、资格审查非应届本科生: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提交----以上所有复印件。应届本科生: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交----以上所有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时间:2018年3月8日8:00~11:00地点及联系人(含报考深圳、威海、南科大考生):学科地点联系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材料学院楼519房间王东博---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院楼802房间刘淑娟--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请考生于2018年3月14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四)资格审查1.校荐学生:直接通过资格审查。2.自荐学生:根据报名条件,结合申请学生自荐材料和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确定申请学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3.2014年1月22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名单,申请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
(二)资格审查1.根据报名条件,结合申请考生报名材料,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审核,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2.2018年4月30日左右在报名平台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