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院组织机构。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遴选复试教师及工作人员,并做好保密教育、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工作;做好复试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完成本学院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并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2.复试专家小组。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专家小组,其中至少1人具备外语口语测试能力。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应熟悉研究生招生政策,明确工作职责、掌握评判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人才的选拔工作。
2.第二阶段:4月25日前,各学院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并将复试结果(附件1-附件9)报研招办。(1)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调剂工作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调剂事宜。畅通考生咨询渠道,加强服务,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周到细致。(2)工作程序:①研招办在36小时内对所有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进行明确回复,特别是对未准予复试的考生,要第一时间明确告知并在调剂系统解锁该考生。②研招将发送复试通知的考生,转至相关学院,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联络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按规定及时组织复试。③学院报送录取材料(附件1、6、
1.按照教育部要求,各学院要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保留3年。
2.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应主动接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的现场巡查和监督。
(四)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复试资格审查表(附件1)须由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将参加复试人员的名单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并予以公示。
(三)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复试资格审查表(附件1)须由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将参加复试人员的名单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并予以公示。
(四)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复试资格审查表(附件1)须由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将参加复试人员的名单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并予以公示。
(七)上报学院复试相关材料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试卷、答案、面试记录及考生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在学院保存3年。复试结束由各学院将附件1-附件7分专业汇总后交研究生学院一份备案。
(八)上报学院复试相关材料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试卷、答案、面试记录及考生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在学院保存3年。复试结束由各学院将附件1-附件7分专业汇总后交研究生学院一份备案。
(八)上报学院复试相关材料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试卷、答案、面试记录及考生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在学院保存3年。复试结束由各学院将附件1-附件9分专业汇总后交研究生学院一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