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的学科特长、学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结合考生报考专业组别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对于个人陈述、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18年4月30日前公布。考生须于2018年5月10日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意见,我校不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一)资格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对于高中阶段在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任意一门单科学习中,成绩有三个或以上学期位于年级前5%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在审核报名材料的基础上,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单科获得年级前5%的次数,考生自荐材料中对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方面的优势证明材料及中学的推荐理由等,择优确定考生能否获得面试资格。初审结果将
(一)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对由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或自荐符合学科专业特长类相关条件的考生,通过专家组审核确认后,即取得面试考核资格;对教师职业潜质类、综合素质优秀的自荐考生,学校专家组在审核报名材料的基础上,将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中阶段平时成绩、由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及中学的推荐理由等方面,综合考察考生的
4、资格认定及成绩使用办法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特色专业组和基础专业组按面试笔试成绩权重6:4折算总分、通用学科组按面试笔试成绩权重4:6折算总分)参考生源报考情况,分专业组排队,择优录取。同时,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考生适当倾斜。河海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及考生录取政策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
3、资格认定及成绩使用办法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面试、笔试成绩权重6:4折算总分),按照“分开排序,择优选拔”的原则,分专业组进行排序和认定,择优录取。河海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及考生录取政策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
(3)负责对本院(系)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列入建议录取名单,不得公示和上报。
3、资格审核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1月14日前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我校不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1、资格审核河海大学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报考条件、兼顾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确定入围考生。审核结果将于2015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须于2015年4月底前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审核意见,我校不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1、资格审核河海大学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报考条件确定入围考生,并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审核结果将于2016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须于2016年4月底前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审核意见,我校不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1、资格审核河海大学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14年2月24日前公布。考生须于2014年2月24-26日登陆河海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意见,我校不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1、资格审核河海大学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的学科特长、学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结合考生报考专业组别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对于个人陈述、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18年4月30日前公布。考生须于2018年5月10日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意见,我校不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