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试合格(笔试成绩达到60%以上)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测试合格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全国统一高考报名,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考办审核录取后可免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报教育部学生司备案;
联系办法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邮政编码:150080收信人: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处普招科联系电话:0451-传真:0451-黑龙江大学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cn附件:2018年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名单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处二〇一八年三月附件2018年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序号外国语中学1天津外国语学校2石家庄外国语学校
监督机制 1.测试工作在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保送生测试工作组组织实施,重大事项由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2.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451-。
招生范围具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高中阶段连续就读、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1.招收高中阶段英语语种考生的专业及计划:俄语专业2人、英语专业5人、法语专业5人、日语专业5人、德语专业5人、西班牙语专业5人、朝鲜语专业5人、阿拉伯语专业5人。2.招收高中阶段俄语语种考生的专业及计划:俄语专业3人。
录取方式1.测试合格(笔试成绩达到60%以上)的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学生司备案。在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我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条件的
录取方式1.确定资格测试合格(我校将划定语文、英语笔试科目单科合格线)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2.复审录取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2019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预录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3.高考报名及体检测试合格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全国统一高考报名和体检。体检合格者,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考办审
五录取方式1确定资格测试合格我校将划定语文英语笔试科目单科合格线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2复审录取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2021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预录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3高考报名及体检测试合格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全国统一高考报名和体检体检合格者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考办审核录取后可免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报教育部学生司备案答案来源于2021年黑龙江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录取方式1.测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学生司备案。在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我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3
录取方式1.测试合格(笔试成绩达到60%以上)的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学生司备案。在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我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条件的
录取方式1.测试合格(笔试成绩达到60%以上)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2.测试合格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全国统一高考报名,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考办审核录取后可免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报教育部学生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