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献身公安工作;
6.年龄在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
7.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一条报考学院的考生除在网上填报志愿外,还要参加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组织,省招生考试院监督。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工作实行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网下报名和现场报名。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并审核通过后,才具备参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的资格。政治考察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部署,考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具体实施。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详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的通知。
第十二条凡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含照顾政策分)、且符合学院招生条件的考生,须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网上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学院代码和专业代码请查看《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
第十三条学院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省招生考试院为学院单独设置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录取时段调整至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进行投档录取,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考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学院预分到各市(地)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志愿情况,严格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被学院录取者,不影响其他普通院校录取。
第十四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男、女)及高考分数,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投档,当第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
第十五条考生录取专业遵循考生志愿,新生被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
第十六条学院招收英语及俄语语种考生。
第十七条学院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收费。
学费:高不超过6000元/年
住宿费:800元/年(6人间)、1200元/年(4人间)
第十八条学院按照规定发放国家奖(助)学金,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提供训练服装,设定专项奖(助)学金等方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进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学院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素质考核。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各市(地)警力需求,学院根据预分到各市(地)的招生计划,对学生进行定向培养。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达到毕业标准,参加全国统一录警联考,由省公务员局会同省公安厅,结合实际确定入警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职位选择工作。笔试、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须到高考志愿录取的市(地)公安机关入警就业。考试合格录警后低服务年限5年。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体检标准: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身高:男性1.70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女性在17.1至25.7之间(含)。体重指数为体
6、考生如何填报志愿?答:凡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含照顾政策分)、且符合学院招生条件的考生,须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网上填报时间内,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报考学院的考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可以跨地区在13个市(地)招生计划中任选其中1个市(地)进行填报。学院各市(地)代码和专业代码请查
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以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第三条学院全称: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3449。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表地区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绥化黑河大兴安岭合计性别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计划招生数刑事侦查理科文科治安管理理科文科警察指挥与战术理科文科交通管理理科文科刑事科学技术理科文科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理科文科合计
招生专业介绍刑事侦查专业:本专业培养政治坚定,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精神、专业能力和警务技能,掌握侦查工作必备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熟悉新形势下刑事犯罪规律和特点,能够适应基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刑事侦查工作流程、侦查讯问、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视频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侦查情报、侦查
5、如何参加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答:2018年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组织,省招生考试院监督。按照省公安厅工作要求,自2018年起,黑龙江省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工作实行网上报名方式,不再受理网下报名和现场报名。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并审核通过后,才具备参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的资格。体检、面试、体能测
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标准及政治考察工作要求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要求参照省公安厅和省招生考试院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网址:www.lzk./)上发布的《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黑龙江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或黑龙江省公安厅“龙警网”(网址:www.)上发布的《2018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通知
1、学院录取批次及录取时间?答:学院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2018年,经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批准,省招生考试院为学院单独设置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录取时段调整至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2017年学院的录取时间为本科第三批次录取后,高职(专科)批次前)。
4、学院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答:2018年,学院面向全省13个市(地)共招生400人,其中女生40人,女生招生计划在专业计划中进行标注说明,未标注说明的只招收男生。学院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刑事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6个专业。
第五章报考条件及考核办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献身公安工作;6.年龄在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7.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8.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