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普通高职(专科)艺术类各专业2018年招收黑龙江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参照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省考成绩,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课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普通高职(专科)计划,学院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按要求通过征集志愿完成。
第十三条省属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所填第1专业计划已满,则按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第十四条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五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录取批次:学院录取批次在黑龙江省内为高职(专科)批(A),外省以各省公布为准,艺术类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省属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录取批次为一、二批本科(B)、少数民族专科预科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批(B)。
第十七条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若生源充足,按计划数投档。录取过程中投档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根据,择优录取。加减分政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为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院视情况取舍。
第十九条学院相关政策
1.高职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院对高职专科和少数民族预科学生设有一、二、三等综合素质奖学金,以及九个单项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奖学金、道德模范奖学金、文艺骨干奖学金、运动标兵奖学金、外语优秀奖学金、院长奖学金。
2.高职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学年2000元-4000元)。
3.被我院录取的高职专科贫困考生,均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5.学院出台了《孤儿大学生学费减免和资助实施办法》。
6.学院设立“古丽民族团结基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每年评定10人进行资助(2000元/人)。
第二十条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完成所修学分及达标考核成绩,学院颁发由国家教育部注册、黑龙江省教育厅准许的高职(专科)学历毕业证书。省内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我院颁发预科结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电话:0451-
2.学校网址:http://www.***/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银行卡类别详见农业银行借记卡使用说明或咨询您激活卡的农业银行网点。对于上述与交费有关的事项若有不详之处,请拨打电话咨询:联系人:陈国鹏电话:0451-、(仅供咨询,请在办公时间拨打)
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依据和说明(一)制定依据体育部全体教师本着以“社会需求为动力,就业为导向”的观点对体育教育专业背景及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进行设定,并参考相关兄弟院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我校特点制定具有适合我校发展的人才培养方案。(二)简单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闲暇时间的增多以及人们对体育认识的加强,体育社会化和生活化的特点更加突出,体育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
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依据和说明(一)制定依据依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建议方案)》、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制订高职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性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以及《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建设方案》中音乐教育专业建设项目的具体建
(三)工学结合方式和实训基地状况说明目前,艺术系从实际出发,积极响应高职办学的成功理念,经过大量的社会市场考察与调研工作,艺术系准备大胆尝试利用本专业特色进行专业办产业的办学模式,从而相应地带动招生和就业工作,彻底解决办学的入口和出口问题,同时为目前高职师范专业的转型积累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依据,也为高职师范专业走出未来的困境奠定良好的基础。针对人才培养的总目标,艺术系的实训基地大部分集中在哈市的
(二)简单说明2011年音乐教育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是在原有高职师范专业的基础上,把“教、学、做”一体化、实践教学和产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的切入点,在保证理论授课的前提下,加大实践教学力度,突出了民族音乐特色元素,并注重了教学过程的实践性、性和职业性,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根据就业市场岗位用人的标准进行制定。教学计划中的各个教学环节安排科学、合理、适用,既符合教学规律,又符合将来就业需求的特点
(三)工学结合方式和实训基地状况说明主要包含工学结合模式及教学安排、校内外基地情况等内容。
(二)简单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闲暇时间的增多以及人们对体育认识的加强,体育社会化和生活化的特点更加突出,体育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为此,社会对体育人才的需求很大,前景广阔,这就为我们培养更多的体育人才提供很好的契机。该专业毕业生可担任中、小学体育教师,从事体育教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以及体育教育教学的研究和管理工作;可在学校体育研究机构、体育行政部门、体育俱乐部、
(二)简单说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把工学结合、顶岗实训作为人才培养模式的切入点,在保证理论授课的前提下,加大实践教学力度,注重教学过程的实践性、性和职业性,做到实验、实训和实习三个环节的良好衔接。本方案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根据企业岗位用人的标准进行制定。教学计划中的各个教学环节安排科学、合理、适用,既符合教学规律,又符合企事业单位的用人工作岗位的标准,既有利于教学,又有利于校企合作办学和学生高质
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依据和说明(一)制定依据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建议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司函【2011】158号关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制(修)定的要求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制订高职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性意见》以及《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第五章录取说明第十一条普通高职(专科)艺术类各专业2018年招收黑龙江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参照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省考成绩,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课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十二条普通高职(专科)计划,学院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按要求通过征集志愿完成。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