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文化课与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校招生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考办。
(二)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校招生处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
(三)录取数据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需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考生,仍然可以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面试考核时间
2021年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2.面试考核地点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面谈),地点由考生自行选取。
3.面试考核内容和方式
面试考核工作在考务办的统一协调组织下,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进行。考核内容为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采取单独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200分。每名考生3分钟,当场核定成绩,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结果。
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礼貌修养、适应专业要求等。总分为200分。
订单培养企业有特殊身体条件要求的,在向考生公布测试成绩结果的同时,还应向考生说明是否符合录取标准。对不符合订单培养企业特殊身体条件要求的考生,应建议考生到其他相关专业进行面试。
4.成绩记载与统计
在面试考核过程中,各考核组按考务办统一制定考核表记载成绩并统计。
面试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完生成绩纸质考核表汇总并登录成绩,建立数据库,实行加密封存。
1.资格审查
学院招生办将按《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定报考专业。
2.录取
学院招生办为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

考试用具考生自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碳素笔。

报名程序(一)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陆学校网站单独招生考试系统(http://xinxi./)填报专业,多可填写5个专业,把你想学的专业填在前面。(二)考生须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考试前一天到学校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签署报考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9:00---10月31日10:00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须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操作,支付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

学院地址及联系电话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038号0451-、、注:由于省里统一单招考试时间,届时住宿人员较多,当天宾馆住宿会比较紧张,请考生及家长提前合理安排。

考试时间日期时间内容地点3月24日上午8:30-11:00数学、语文教学楼下午13:30-17:00素质测评教学楼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第十二条高职专科的录取分数,应在各相关省(市、区)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考生按考试科目总分计算录取分。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办的政策加分,录取时按各省(市、区)招生办的照顾录取政策执行。第十三条所有进档考生遵循分数、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及填报志愿顺序录取。第十四条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一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二录取原则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网络远程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由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经我院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我院招生办向黑龙江省考试院提交拟录取的考生信息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三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四录取数据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院向

录取原则(一)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文化课与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校招生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考办。(二)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校招生处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三)录取数据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关录

录取原则(一)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文化课与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招生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考办。(二)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生处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三)录取数据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关录

录取原则(一)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文化课与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校招生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考办。(二)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校招生处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三)录取数据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关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