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情况,制定以下录取原则:
原则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且其运动员等级能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确认的考生;
原则二: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业测试,且体育测试成绩达到或超过二级运动员水平(70分);
原则三: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文化总分须达到120分以上。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文化考试成绩没有达到学校划定分数线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按二级运动员的录取方法录取;
原则四:我校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单考招生计划总数为9人,根据学校运动竞赛队的实际需要,兼顾四个专项平衡,确定各专项一级单考计划录取数。田径按小项确定计划录取数,排球按自由人和非自由人分别确定计划录取数,足球按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分别确定计划录取数;
原则五:二级运动员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文化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计划录取14人;
原则六:集体项目每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多同时上场人数(如篮球项目男女队每校每年多各招5人);
原则七: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7]137号)文件要求,已被体育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原则八:考生在符合上述原则后,按各专项(分性别、小项)体育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入围考生,入围总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总数为48);
原则九:凡是发现考生有作弊或违纪行为的,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划线原则和入围办法我校将根据各运动队发展的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确定各类型合格名单,并给予不同的录取政策:(1)单考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报名时申请单考,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在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将按照专项成绩(分项目)择优录取。(2)统考录取:根据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分别给予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的和本科第二批次控
志愿填报及录取原则1、经公示无异议的单考单招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的20%)。2、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可在各省高水平运动员栏目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类别专业志愿。3、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
录取原则在执行《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7﹞137号)的基础上,根据我校体育专业教学现状和学校运动竞赛队的实际需要,按下述原则择优录取。1、考生必须在国家体育总局开发的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体育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或“体教联盟APP”中报名、缴费且通过资格审核。2、考生按要求参加国
1、学校招生就业处电话:0898-传真:089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30-17:30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571158
2、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89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30-17:30电子信箱:jjb@.cn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邮编:571158
2021年西华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拟录取考生的确定原则:在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达到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低线)后,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项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若专项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单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
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情况,制定以下录取原则:原则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且其运动员等级能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确认的考生;原则二: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业测试,且体育测试成绩达到或超过二级运动员水平(70分);原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6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校反映问题,学校将及时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妥善解决。我们会对提出异议的个人给予保密,同时希望您实事求是地提供详细的情况和证据,并且好以署名信函的方式将所反映的问题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寄给我们。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异议将不予受理。1、学校招生就业处电话:0898-传真:089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
2、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89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30-17:30电子信箱:jjb@.cn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邮编:571158
1、学校招生就业处电话:0898-传真:089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30-17:30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57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