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审核基本要求:(1)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2)在学校规定A类学术刊物独立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类学术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B1类),刊物等级认定按照我校社科处公布标准执行;(3)满足以上条件情况下,参与省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著作,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者优先考虑。(4)政审合格,有2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拟攻读博士研究计划等材料齐全。论文、著作及奖励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参与科研项目须提供科研管理部门证明。(5)在职人员需同意学习,并按规定时间提交辞职证明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报考的基本条件及审核条件(一)按学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要求(二)申请审核制审核条件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学术型硕士,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2.审核基本要求:(1)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2)在学校规定A类学术刊物独立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类学术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B1类),刊物等级认定按照我校社科处公布标准执行;(3)满足以上条件情况下,参与省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著作,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者优先考虑。(4)政审合格,有2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拟攻读
一、培养目标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广、思想素质高、具有创新思维能力,具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也能适应其他相关领域的工作。
四、材料审核学院成立各相关学科专业不少于7位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分别给出外语、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个方面的成绩(总分300分,每门100分)。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高低分后取平均分。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审核成绩及格要求:每个方面审核成绩不低于80分,审核总成绩不低于240分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面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0%,不高于300%。
六、本细则与学校研究生部相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按学校研究生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本细则由文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暨南大学文学院2018年11月5日
二、领导机构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招生工作的统筹工作;各学科专业成立审核面试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员的材料审核和复试工作。
七、本细则由文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暨南大学文学院2018年11月5日
二、领导机构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招生工作的统筹工作;各学科专业成立审核面试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员的材料审核和复试工作。
二、领导机构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招生工作的统筹工作;各学科专业成立审核面试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员的材料审核和复试工作。